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了,女方不让见孩子的办法: 1、无论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双方已经离婚,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有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 2、由于双方还没有离婚,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明显是侵犯男方的权利,即使双方离婚,一方也享有探视权。 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