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借钱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
释义 | 配偶借钱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配偶是以夫妻共同名义借款的,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实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如果配偶是以自己名义借款的,则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则认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上述用途,而是用于借款一方自己消费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死后没有遗产债务该怎么办 债务人死后没有遗产,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可以向保证人追讨;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欠钱被起诉,另一方是否有责任 夫妻一方欠钱被起诉另一方是否有责任取决于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则一方被起诉了,另一方也有责任共同偿还债务;如果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则欠债一方被起诉的,另一方没有任何责任。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指下列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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