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夫妻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并取得 房屋产权证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产权归婚前按揭一方个人所有,共同还贷部分由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2.婚后按揭 贷款买房 的,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房产,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夫妻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以 共同财产 还贷, 离婚诉讼 期间未取得产权证的,双方自行协商房屋怎么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但法院不宜判决房屋产权的归属,可以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屋,取得 房产证 后再另行提起 诉讼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