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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交公积金需要自己去开户吗
释义
    单位交公积金不需要自己去开户。公司只要有本人身份证信息,签订的劳动合同信息或者员工花名册,就可以去开户。
    单位开户需要资料:
    1、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单位设立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
    5、经办人(专管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6、工资发放表。
    7、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 。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操作详解
    (一)通过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办理
     新设立的企业通过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办理企业开办时,同步完成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企业员工“五险一金”登记、如企业办理了银行预约开户,可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托收登记。
    1、e窗通平台用户注册
    登录“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首页,按照 e窗通平台提示进行注册。
    2、录入住房公积金缴费经办人信息
    办理企业开办过程中,信息填报至“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页面,在“其他人员”处添加“住房公积金缴费经办人”。
    3、完成登记开户
    在e窗通平台办理企业开办时,信息填报至“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补充信息”页面,在五险一金信息(多证合一)处可添加企业的新员工信息。在“添加新员工”页面,除录入员工基本信息外,还需录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行选择。
    4、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
    e窗通平台核准后,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会根据企业录入的信息同步完成单位登记开户和个人账户设立。可登录e窗通平台,在“我的业务”-“详情”界面查询办理进度。
    提示:根据企业意愿,企业在开办及开立账户时,e窗通平台同步将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推送至公积金中心,自动完成企业住房公积金托收登记。
    5、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
    6、单位法定代表人使用手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
    7、法定代表人打开小程序后点击【下载执照】,按照提示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点击【证照管理员管理】或【办事人用照管理】,授权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保管、持有、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8、单位经办人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页面右侧【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后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页面出现二维码。
    9、经办人打开微信或支付宝中“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即可登录。
    (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1、用户注册
    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页面右侧【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如果您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和“证书”方式登录,可直接跳到“第二步 填报登记信息”;如果您通过“口令”方式登录,请点击【注册】,并按照提示语办理。
    2、填报登记信息(需要在两个页面完成录入)
    (1)在单位登记页面,点击【单位信息核验】按钮,系统自动显示单位信息;如有未显示信息,由单位经办人补录完成。
    其中联系电话(手机号)是指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码,单位性质是指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业是指如采矿业、制造业等21个类别,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单位隶属关系是指如中央、省、市、地区等11个类别,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单位经济类型是指如内资/国有全资、内资/集体全资等27个类别,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单位设立日期是指单位在市场监管、编办等部门获批准成立的日期。录入完成后,点击【下一页】,继续录入单位账户信息和经办人信息。
    (2)在单位账户信息、经办人信息、委托收款信息页面,依次录入资金来源、跨年清册核定月份、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
    其中资金来源包括单位自筹、财政拨款和财政统发;跨年清册核定月份为7月,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都可在5-12%之间任意选择;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
    单位账户信息录入完成后,依次录入单位经办人姓名、单位经办人证件类型、单位经办人证件号码,单位经办人固定电话及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码,其中,单位经办人一手机号码自动显示为单位注册时设置的手机号码。如单位有其他经办人,可继续录入,每个单位最多三个经办人。
    若单位使用“委托收款”方式缴款,可在下方的“委托收款缴款”栏目内依次录入单位的付款单位名称、付款单位银行账号、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付款银行联行号(12位阿拉伯数字)、委托收款日(可在每月1-31日任意选择,如托收当月没有所选日期,则托收日即为当月最后一天),委托收款编号无需录入,由系统自动生成。录入完成后,点击屏幕最下方【确认开户,提交审核】。
    若单位不使用“委托收款”方式缴款,则可直接点击屏幕最下方【确认开户,提交审核】。
    3、打印业务回单
    (1)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
    (2)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4、用户注册
    5、单位登记开户
    6、单位确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及缴存金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三条 第二款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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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