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签注意见。 三、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四、由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五、招生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三条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