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股东出资不可以全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但股东捐赠部分,可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