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如果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开庭如果不去的结果如下: 1、被拘传到庭,拘传是法院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强制把被告带到法庭开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在合法传唤两次之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才可以依法拘传;2、法院进行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法庭开庭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一)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二)刑事案件中可以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二、法庭开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法庭开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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