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的资料有: 1、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比如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 4、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 5、法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 6、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 7、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 8、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 9、实验室设置情况; 10、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1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12、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 13、申请单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4、 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制定和备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