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I、国排放标准车辆(包迹慎括本市和外埠号牌车辆),仍执行石家庄市生态环喊州团境局和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对国I、国排放标准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方法的通告》的限行方法。国、国排放标准车辆限行规定:国、国排放标准车辆,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含三环路、古城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郑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