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具体作用是:一、办理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户口本。二、购房或卖房,需要当事人出具户口本。三、证明亲属关系,办理继承,赠与等需要户口本。四、子女建档,办理出生证明,落户,入托,上学等需要户口本。五、新入人员的户口登记、兵役登记需要户口本。《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