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2000年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湖南首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以下简称长沙经开区)位于“—带一路”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长沙东部,与长沙县县城(星沙)融为一体。长沙经开区地理坐标北纬28°14'~28°19'16",东经113°3'50”~113°816”,地处中部水、陆、空交通网络核心枢纽位置,承东启西、连接南北,辐射全国,影响东部沿海地区和珠三角经济圈。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列为国家级开发区的请示》(湘政〔1999〕32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长沙市东郊,南起漓江路,北至松雅河,东至沙星大道、东环线、东四线,西至107国道、319国道、开福区界,规划范围总用地12平方公里。 三、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长沙市经济技术发展的总体规划,建设发展资金由你省自筹解决。 四、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坚持以工业项目为主、吸收外资为主、出口为主和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的方针,积极改善投资环境,逐步完善综合服务功能。 五、要加强领导和管理,促进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