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销售(使用)者的责任 |
释义 | 1、在用货日得前一天与供货方电话订购计划,时间为用货日前一天的上午八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四点之间。 2、明送货时间与送货数量。赞定送货时间为用货日上午十点之前,数量为用货日前一天告知供货方数量。 3、收货及时签字,并留好对账联。 4、及时全额结清货款,结款时间为送货日次日。 5、帮助供货方检查、验收食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积极帮助处理。 6、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销售者承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货商(章)销售(使用)商(章) 负责人负责人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供货协议书范本二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品。 二、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交甲方备案。 三、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货物,让甲方采购人员准时提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四、乙方认真配合甲方采购人员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甲方,保证食品新鲜、价格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不得弄虚作假,少斤断两,以次冲好,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的数量、价格各品种。 五、提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禁止下列食品供应进入学校食堂: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及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6、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六、针对货品价格及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停止供货要求。 七、以上几点,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如违反协议,甲方立即取消乙方供货,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二份,双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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