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卖淫嫖娼虽然是一个法律概念,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解释。对于何为卖淫嫖娼比较权威的解释出自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该批复指出: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通行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通过这一解释可以把卖淫嫖娼提炼为三个关键词:不特定对象+金钱(财物)媒介+发生性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