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限价商品房可以出租吗 |
释义 | 限价商品房可以出租。已购限价商品房能正常使用且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依法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租赁政策的可以出租。 一、房屋出租应具备什么条件 房屋出租应具备的条件有:出租方的出租具有合法性;出租房屋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可以出具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出租房屋符合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政策;出租房屋依法经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材料 1、需要双方提供的证件有,带着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员房屋使用证。 3、如果出租人是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房屋租赁证,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承租人如果为境外人员的,需要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需在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5、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在登记备案后方可领取房屋租赁证。 三、查封的房子可以做租赁备案吗? 查封的房子不可以做租赁备案。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的房屋若已被查封,所有权人则不再享有支配权,即不能再将房屋出租,也就不能再进行租赁备案。但正常的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进行备案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相关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二款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房价较高的城市,要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供应。《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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