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双胞胎非亲生,离婚时符合有请求赔偿权的情形是可以要赔偿的。具体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双胞胎非亲生有可能是涉及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一、离婚时的损害赔偿要求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有以下要求:1、夫妻一方必须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2、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的一方必须无过错;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并因此导致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出,一般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一方有过错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别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后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离婚时,只有一方有法定可以请求赔偿的过错行为的,才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过错方判定的标准有:一方有重婚行为的;一方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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