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范围 |
释义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 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 断面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 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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