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郑州户口办理护照吗 |
释义 | 办理条件非郑州户口办理护照吗 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或驻郑部队的现役军人。 办理材料 1、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在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要求公民提交的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它材料; 5、现役军人持本人的身份证件,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如果没出意外,1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办理,首次办理需要200元,如需办理加注,每项2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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