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遗产继承权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儿子和儿媳都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法定继承,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一、我国法定继承的范围及顺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如何确定遗产数额 关于遗产继承数额,其实也就是遗产继承份额,指各个继承人可以实际分得多少遗产。首先要看有没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继承遗产。 1、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如其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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