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传票一般不会寄给家属。 依据我国相关规定,传票原则上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如果当事人不在的,传票是可以交由当事人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法院传票送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 2、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无正当理由而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3、委托送达,是指受诉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确实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以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或所在部队代收再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 综合上面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比较清晰的了解到:对于法院送达传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