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农业税,顾名思义,也即以农民为征税主体,以农业收入未征收对象,我国长期实行农业税的征收,但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由于即使征收农业税,对财政补贴也并无多大作用等原则,取消了农业税的征收,农业税取消的原因是什么? 1、2006年,中国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农业税在全国税收中的占比已经很小了,取消并不会对国家运行造成大的影响; 2、几千年来,农业一直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到了现代社会,工商业取代农业成为税收的主要来源。 国家不再需要从农业收取大量税收来支持国家运行和工业、商业体系建立; 3、农业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基石,“无工不富,无农不稳”,农业虽然很难赚钱,我国人口绝大多数在农业上、在农村,要减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减少社会矛盾,必须要让农民这个群众富裕起来。 但农业稳定国家、社会的功能亘古不变!不论在任何国家,任何体制下,农业始终是弱势产业,当一个国家有能力减轻农业负担,甚至补贴农业时,都会促进工商业反哺农业,保证农业稳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条 国家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条 全社会应当高度重视农业,支持农业发展。 国家对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