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级执行制度的运用是为了解决通过其他所有执行制度均不能解决现实困难,为了避免实践操作中的随意性和混乱,必须对提级执行的适用范围予以明确。 (1)案件必须具有可执行性; (2)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②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执结的案件; ③下级人民法院拒不接受上级人民法院执行监督意见的案件; ④确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致使难以如期执结的案件; ⑤上级法院函示提级执行的案件; ⑥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提级执行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法院提级执行 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提级执行就是属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只要上一级法院认为可以搪行的,那么就会受理自己的案件,但在申请时除了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来,同时还要确定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 1、当事人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直接受理。 3、法院受理后作出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5、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