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性质与特征以及运行原则。中外合资企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业,实行审批制,有限责任,共同经营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国家的特殊规范。国家主权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合理让利原则和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原则都是中外合资企业运行的原则。 法律分析 一、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 设立合营企业的一般程序是:立项、洽谈、签约、审批、登记、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的立项申请由中方提出,然后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基础上进行签约;审批机关自接到各项应报文件后,于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批准的发给批准证书;合营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凭此批准证书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签发执照日即企业成立日。 二、中外合资企业性质与特征 从分类学的角度讲;中外合资企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业。 这种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相互融合,流动发生的经济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已经远离传统单一经济性质划分的模式;而过渡到明晰产权关系,按有限责任人组织形式,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科学划分的范畴中。 1、依法登记。以《合资法》、《公司法》、《条例》为公司设立的法律依据。 2、实行审批制。合营企业必须由中外两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必须任政府的审批机关批准。 3、有限责任。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4、共同经营管理。 5、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国家的特殊规范。如可以从国际市场采购设备、原材料;直接出口自己生产的产品等等。有一定优越性。 6、位于中国境内,为中国法人。 三、中外合资企业运行原则 1、国家主权原则。即国家管辖权不容侵犯原则。企业的设立、经营以及终止等;均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概念。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外商资本、工业产权、人身权不受侵犯;所获利润在法律规定下汇出境外。 3、平等互利原则。主要体现在解决双方投资关系时,是否遵循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处理问题的规则。 4、合理让利原则。合理让利主要是政府对合资企业发展过程中。在特定时代背景下所采取的一种扶持政策,如投资优惠、税收减免、原材料进口、产品出口、外汇使用等方面实行合理让利。 5、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原则。如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企业财务等。 结语 最后,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性质与特征以及运行原则是相互关联的,这些规定为中外合资企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对于促进中外经济合作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第十八条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二节 企业改制 第四十条 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