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态环境损害怎么赔偿 |
释义 | 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的确定依据可以为营业损失或其他可证收入。赔偿的具体项目有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等。 一、灯光污染违反了哪条规定 灯光污染违反的规定如下: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光环境是整体环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光污染是环境污染的具体形态之一,因此该条款也潜在表明保护光环境、防治光污染是国家不容推卸的责任。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二、受到施工噪音影响可以申请赔偿吗 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时,产生噪声污染,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环保局管辖的哪些范围? 凡涉及废气、废物、污水、环境污染、环境保护等与环境污染、保护有关的都属于环保局管理范畴。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市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 拟订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全市城市总体规划。 负责拟订各方面污染防治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管理,组织制订并实施污染排放总量计划,组织协调全市跨地区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法定管辖权的环境保护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地方环境保护基建投资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的专项投资管理、核查、审计工作。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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