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签完合同甲方不给乙方合同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调解;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