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违章处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
释义 | 交通违章的处理程序如下: 1、接受交警的口头警告即可。适用于被当场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 2、到指定地点交罚款。适用于出具了处罚决定书的罚款处罚; 3、执行拘役。适用于出具了处罚决定书的拘役处罚。 一、处理交通违章本人要在场吗 处理交通违章本人不一定要在场。交警在违章现场出具处罚书时,不必自行处理。只需在十五日内到交警指定的银行缴纳违章罚款即可。电子眼拍摄的违法行为分为两种情况。正面拍摄驾驶员时,驾驶员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到交警队办理。如果司机没有拍照,可以由他人处理。代理人除了携带违章驾驶人的身份证、驾照、行驶证、违章处罚单外,还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客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出具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出具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交通违章后怎么处理 交通违章后的处理办法如下:1、准备材料:(1)如果只是被电子眼拍照,只拿行驶证就可以;(2)如果是超速违章,要准备行驶证、驾驶证及各自的复印件一份;(3)如果是挨贴条了,要拿着处罚决定书和行驶证。2、去车管所填写确认书。3、拿着确认书去车管所指定的银行(指定银行的任意一家分行都可以)去交罚款。一般在自动取款机就可以办理。 三、交通事故人骨折适用简易处理吗 要看赔偿金额能不能协商好。 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字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两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规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第四十条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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