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具体内容包括: (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十四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