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组建省监察委员会;将省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改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委财经领导小组改为省委财经委员会、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省委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改为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组建省委审计委员会、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