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可以异地办理吗 |
释义 | 户口迁移不可以异地办理。户口迁移外地办理流程如下: 1、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启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2、要带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3、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然后等待拿到准迁证; 4、带上这张准迁证和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要迁入的地方派出所领迁移证户口迁移; 5、带上准迁证、迁移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当事人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 户口迁移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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