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 非直系亲属不能挂靠户口,直系亲属是指迁移人的父母、子女,配偶视同直系亲属。 1、孩子户口只能跟随爸爸或妈妈的任何一方,但不能报在爷爷、奶奶的名下。如果当事人把自己户口报在父母亲名下,孩子的户口就能随迁。 2、父母和爷爷各是独立的的户籍,两个户籍均是公房,在同一社区居住,孩子的户口能否迁到爷爷奶奶处,取决于派出所是否同意。 3、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 户口投靠所需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结婚证的其中一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携带子女的原始性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