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5年左右。鉴定为“部分护理依赖”的护理费给付标准属于护理等级的三等,从其年龄构成上一般给付期限是五年,但不适宜一次性给付,也就是实际生死年龄可能少于五年,也可能长于五年。人民法院在审判中会予以考虑,如果伤残赔偿金确定为一次性给付了,赔偿义务人具有给付或执行能力的,可以判决一次性给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