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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离职当月交社保吗
释义
    一、员工离职当月交社保吗
    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有一项就是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也是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按照法定的比例承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虽然说辞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但是劳动者辞职也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那么,离职当月的社保公司交吗?
    应该缴纳,按照国家的规定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没有说什么发工资的周期问题。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2月15日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
    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规定,比如上半月离职,就不给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单位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您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举报或者稽查大队举报,要求公司补上保险,也可以仲裁要求补上保险,都会被支持的。但个人部分还是需要自己承担的。
    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
    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二、单位不交社保怎么办
    首先,要知道,如果单位不给交社保,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且必须缴纳社保。也就是说,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不是一个可以商量的问题,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承担此项义务。
    如果发现自己单位没给自己交社保,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让公司把之前没交的社保及时补缴到社保经办机构。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应当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我们可以知道还是应该缴纳的,就算是离职的当月,如果遇上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劳动者最好及时搜集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为用人单位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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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