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告知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告知函不具有法律效力。 告知函和答复函十分接近。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要区别是答复对方所询问问题,而告知函则是告知对方有关情况。告知函的正文通常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告知原由,说明制发本函的原因,二是告知事项,简明扼要地叙述告知对方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应注意的问题。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约束力,要求人们按照法律文件规定的那样行为。 法律生效的范围包括: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法律对人的效力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1、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也不适用; 2、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3、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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