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我国实行的是烟草专卖管理,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而且对于烟草的进货地和销售地都有严格的控制。 只可以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如果跨区域买卖,很有可能会面临罚款,吊销经营许可等行政处罚。 如果无许可证经营,数额较大的话,还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经营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