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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不在渭南上小学招生要求?
释义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应当以户籍所在地为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人口流动等原因,家长可能会面临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的问题。此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二十三条 通过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者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户口等方式解决。此外,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收本市户籍学生未完成计划数的,应当按照本市招生政策,从限制性条件较少的范围内增加招生计划;招收外地户籍学生未完成计划数的,应当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参照当地户籍学生招生政策,采取一定的特殊录取方式。因此,如果家长想让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应当先向学校或者教育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如果符合特殊录取条件,可以通过特殊录取方式解决入学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二十三条 户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者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申请人的要求,予以迁移户籍或者变更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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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