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逼迫子女结婚,被逼迫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逼迫是指以威胁健康、名誉、财产等方式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被撤销的婚姻无效,当事人不享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 被父母胁迫结婚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胁,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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