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股流动的方式 |
释义 | 1、关于法人股的流动方式,具体包括以下两种: (1)企业法人股: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把其所拥有的法人财产投资于股份公司所形成的股份;企业法人股所体现的是企业法人与其他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它是企业以法人身份认购其他公司法人股票所拥有的股权。有些国家的公司法,严格禁止企业法人持有自身的股权。 (2)非企业法人股:指具有法人资格的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财产投资于股份公司所形成的股份。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股东可以是公司、事业单位等等。 一、公司股权可以转让吗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是可以转让的,股权转让分为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又分为对内和对外转让。 2、对内转让即是股东之间的互相转让。对内转让不需要其他的股东的全体同意。 3、对外转让就是股东转让给原有股东以外的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很自由,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开放性,资合性,所以股份有限公司并未规定转让的限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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