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 国内客票实行明码标价,销售时一律填开实付票价,尾数四舍五入,票价金额以人民币十元为单位,具体价格以销售系统自动计算结果为准。 2. 凡符合运价条件的,优先按照运价条件执行。未规定的,按照《国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执行。 3. 本规则中的 “航班起飞时间”是指客票票面上列明的航班起飞时间。“航班起飞时间前 14 天”为 14 × 24 小时,即 336 小时。 “航班起飞时间前 14 天”和“航班起飞时间前 4 小时”均精确到分钟。例如,计划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12 : 10 起飞的航班,其“航班起飞时间前 14 天”对应的时间节点是: 2021 年 5 月 25 日 12 : 10 ;“航班起飞时间前 4 小时”对应的时间节点是: 2021 年 6 月 8 日 8 : 10 。 4. 变更和退票手续费以及票价差额均按对应航段票面价格计算。变更和退票手续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至个位。 5. 特殊产品及特殊运价的退改签规则按具体产品规定执行。 一切与国航官网上为标准自行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