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有可能是因为投保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告知义务存在违反,或者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除外责任条款适用于保险事故的情形。然而,直肠癌患者若在投保时已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那么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行为将被认定为违约,应当承担依据保险合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九十九条 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已知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如实回答保险人询问的问题。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一百二十七条 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条款应当向投保人、被保险人作出明确、清晰的提示,但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投保时应当了解的事项的,保险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条 保险人未依照本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投保人、被保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