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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是登记一方的,离婚后怎么办
释义
    夫妻买房,房产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另一方可证明共同出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处理或起诉至法院。无法证明共同出资则归产权登记方个人所有。
    法律分析
    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但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则另一方需要证明共同出资才能将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处理房产,如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判决。如果另一方无法证明共同出资,则该房产将被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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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8: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