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父母出钱买房,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
释义 | 一、婚前父母出钱买房,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1、父母婚前出钱买房,如果登记在双方的名下,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就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如果是父母出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然后婚后由子女自己还贷的,则离婚时还贷部分和还贷升值部分需要分割。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时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另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所谓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1)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2)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 (3)对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 (4)对共同经营、承包的项目,应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 (5)对生活必需品侵害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需要。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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