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 |
释义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首付,如果房屋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但是一方父母的出资款可以以债权的方式要回。 一、婚前一方购房在双方名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而定。 1、对于婚前以双方名义购买但实际上是一方出资的财产,一般将产权证上规定的份额视为夫妻双方就婚前财产达成特别协议; 2、如果没有财产份额,则推定为共同所有,每半分割。但当事人可以证明双方在婚前以共同所有为目的共同出资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能证明对方是以共同所有为目的出资的,只能作为对方处理产权人的债权,产权人将出资款返还给对方。 二、婚后买的房子归谁所有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三、夫妻婚后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相关规定如下: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房产均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确定为双方共有; 3、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屋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根据出资情况计算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4、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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