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保险不会赔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一章第六条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其中第五项为车轮单独损失,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加设备的损失。 一、车损险和划痕险的区别 一、保险类型不同:车损险是商业车险的主险之一,而划痕险只是商业车险中的一种附加险。划痕险是不能单独购买,必须在购买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购买。 二、保障范围不同:车损险保障范围包括,车辆碰撞、火灾、外界物体倒塌坠落造成车辆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等,都属于车损险的保障范围。而划痕险必须是要保险期内,投保了划痕险的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二、车祸保险赔偿标准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或限额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一章第六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其中第五项为车轮单独损失,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加设备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