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人办理结婚证还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以下证件是老年人补办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且当事人必须要亲自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查证,确认符合补办条件的,依法为其补办结婚证。 一、一个人能不能补办离婚证 补办离婚证一个人可以去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补办离婚证的由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离婚证补办程序 离婚证补办的程序如下:1、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2、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予以查证,情况属实,为其补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丢了是否能补办 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具体如下: 1、结婚证可以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 2、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 4、离婚协议书也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查询,复制盖章确认。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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