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在我名下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一、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1、关于这个问题,重点不在于房子写了几个人的名字,还是要看房子购买的时间和出资的情形。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就无所谓写在谁的名下,双方同意分割就可以。若协商不成呢,在分割房屋时,要看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屋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则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房屋为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则房屋一般归婚前出资一方,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应折价补偿对方。若房屋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虽然房子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般应平均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哪些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通过上面的详细介绍,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如果是婚前获得或者购买的房子,则写一个人的名字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共同财产所的,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法院根据房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陈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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