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
释义 |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的内容:一是行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三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经批准予以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权利原则 (1)权利原则所体现的权利是公民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而实现的是公民知情权的内容。 (2)获得政府信息是公民的权利,提供政府信息是政府的义务。 (3)权利原则还包含着对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各种权利进行平衡的内容。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开原则 (1)公开原则说明申请人向政府机构申请获得所需信息时,无需说明理由,政府应该依法提供。 (2)公开原则所指的政府信息是法律规定的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保密的信息,公民无权要求政府公开,政府也无权主动公开。 (3)行政公开主要通过旁听、报道与转播、刊载、查阅等方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也离不开这些方式。 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平等原则 (1)平等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中的体现就是指人人具有平等的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2)平等原则运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领域是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做法,这是人类法治文明的共同成果。 (3)平等原则得到落实,需要平等原则的程序化。 开发商征地和政府征地有什么区别?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的区别有: 1、征地主体不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镇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 2、拆迁的目的不同,拆迁的目的大多数是危改项目、城市基础建设、私自企业发展、拓展项目等;而征收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 开发商征地的程序有: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公司被政府收购要什么条件? 公司被政府收购通常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3、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收购指收购人通过购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或以其他合法途径控制该出资进而取得该公司的控制权以及购买该公司的资产并得以自主运营该资产的行为。 收购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种是资产收购,以目标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为收购标的的收购; 一种是股权收购,以目标企业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 政府招聘的劳务派遣是临时工吗 政府招聘的劳务派遣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要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也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中国的企业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而临时工是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劳务派遣与临时工的区别是劳动派遣要签订合同,而临时工不一定需要签订,临时也不享有五险一金和最低工资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该内容由 舒春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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