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应该如何取消担保 |
释义 | 担保合同已经生效后,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经过债权人同意。 2、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 3、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民间借贷如何取消担保人 民间借贷取消担保人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方式: 1、等当借款人把银行贷款还清的时候,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的申请。 2、是担保人可以主动与借款人去协商沟通,要求借款人主动去更换担保人,这样的话就可以取消担保。 3、如果自己是被他人胁迫才去做的担保人,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律部门或者律师进行咨询,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解除担保关系。 4、如果是发现自己被借款人和其他人共同串通而被骗去做担保人,这种情况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不能随意撤销,除非有法定事由。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实际中,担保是一定重要的事,一定要考虑清楚,以及了解相关的注意事项,以免受到相应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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