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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里的房子给孩子了可以不过户吗
释义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子给孩子,虽然没有过户,但只要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就开始生效,不可以不给;除非一方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一、离婚协议书能推翻吗
    离婚协议书一般是能推翻的。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即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二、协议离婚一方反悔怎么办
    如果男女双方是协议离婚,且办理了离婚登记,那男女双方一办理完离婚登记,夫妻关系即告解除。除非男女双方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即复婚,否则双方不会再建立夫妻关系,因此,协议离婚经过登记后,一方是无法对是否离婚进行反悔的。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如果一方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对离婚协议的签订进行审查。如果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其他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法院应当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不能擅自随意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孩子的抚养问题,也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并且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或者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除非双方的约定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否则法院一般会支持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而不会轻易推翻。所以,不论是对于哪一方面的内容,签订离婚协议时都需要慎重对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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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