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司合并债权债务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1、公司合并债权债务处置流程具体如下: (1)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接管企业的财产,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分立前公司和分立后存续、新设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2)分立后存续、新设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股东的姓名、地址等基本情况; (3)分立解散公司注销手续的办理方案; (4)原公司资产划分后分立各方所拥有的财产范围和所承接的债权、债务; (5)分立后各方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立各方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合并的特点是什么 公司合并的具有以下特点: 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并协议为前提; 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3、公司合并是一种毋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可以在不进行清算的前提下改变公司的存在、财产结构和股权结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