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股东代表大会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的,如果要提起诉讼的,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需要经过前置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