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章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章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章办理。,首先生育保险是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进行报销的,而且报销的金额同样有所限制。,生育保险不仅需要报销分娩所必须产生的产检以及生产费用,还可报销与有关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还可以在人们因生育而不能工作的时期给予津贴,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产假薪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项目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章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计发。 |